快穿武侠之白云城主的每一天

第106章 养花日常(2)

2381字

叶孤城路过时,正看见这一幕。他靠在街角的柳树下,看着李莲花耐心地给老人解释病情,转头又笑着给妇人装萝卜,阳光落在他青衫上,竟有种说不出的柔和。

“看来,他找到事做了。”西门吹雪不知何时站到了他身边,目光也落在那热闹的小摊上。

“总比闷在院子里强。”叶孤城笑了笑,“至少,以后不用愁没人给我们做萝卜宴了。”

西门吹雪瞥了他一眼:“你觉得他会做?”

叶孤城想起李莲花上次煮糊的粥,忍不住笑出声:“也是,大概只能指望他卖萝卜换的钱,给蛋仔买糖葫芦。”

傍晚收摊时,李莲花的萝卜卖得只剩几个,钱袋里却多了几十文铜钱,沉甸甸的。他提着空筐往回走,路过点心铺,进去买了两盒桂花糕。一盒给蛋仔,一盒给叶孤城和西门吹雪。

走到听风小筑门口,正看见蛋仔在院子里练剑,西门吹雪站在廊下练剑,叶孤城则坐在石桌旁,翻看着听风阁的账本。

“回来了。”叶孤城抬头看他,“今天生意不错?”

“还行。”李莲花把桂花糕放在桌上,“换了点钱,买了这个。”

蛋仔闻到香味,停下动作跑过来,伸手就要去拿,被西门吹雪按住:“洗手。”

小家伙噘着嘴跑去洗手,李莲花坐在石凳上,看着桌上的桂花糕,忽然觉得,这样的日子真好。有自己种的萝卜,有能换钱的营生,还有……家人。

他拿起一个萝卜,想了想,还是没吃,转头对叶孤城说:“舅父,明天我想把剩下的萝卜腌成咸菜,你知道怎么做吗?”

叶孤城挑眉:“问西门,他腌的梅子很拿手,腌萝卜应该也不差。”

西门吹雪收剑回鞘,淡淡道:“不会。”

李莲花:…

夕阳落下,晚霞染红了半边天,吃过晚饭的李莲花,决定在再买些其他种子种来试试。

筐里剩下的几个萝卜,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,最终这几个萝卜也没有找到适合的归宿。

李莲花决定明天送给前几个看病的顾客。

做李莲花的第七年,秋风卷着桂花香掠过听风小筑的屋檐时,李莲花正背着药箱从镇上回来。

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,青衫下摆沾着些药草的汁液,手里还提着个空了的菜篮子。今天的萝卜和新收的青菜卖得格外快,连酒楼的王掌柜都多订了明天的量。

“莲花哥哥!”蛋仔早已等在门口,如今他已是个半大的孩子,个头蹿了不少,眉眼间有了几分叶孤城的清俊,又带着西门吹雪的沉静,只是喊起人来,依旧像小时候那样清脆。

“回来了。”李莲花笑着揉了揉他的头,这七年,小家伙从只会追着螃蟹跑的娃娃,长成了能跟着西门吹雪练两个时辰剑的少年,连短剑都换成了长剑。

西跨院的萝卜地早已扩展成一片小菜园,种着青菜、豆角、茄子,生机勃勃。李莲花放下药箱,先去菜园浇了水,看着枝丫上挂着的紫茄子,眼底漾着满足的笑意。

晚饭时,叶孤城让厨房炖了只鸡,西门吹雪照例默默吃饭,蛋仔扒拉着米饭,讲着今天在外面听来的趣闻。李莲花喝了口鸡汤,忽然放下筷子,看向叶孤城和西门吹雪。

“我打算出去一趟。”

叶孤城夹菜的不停,抬眼看向他:“去哪?”

“去找我师兄,单孤刀。”李莲花的声音很平静,“当年决战后,他的尸体一直没找到,我想去找找看。”

七年前,他还是那个失魂落魄的李相夷,连走路都觉得吃力;七年后,他的碧茶之毒已解了大半,余下的残毒在西门吹雪的调理和每日内力的滋养下,只需靠内力慢慢逼出即可。

他的剑术虽未回到巅峰,却也恢复了八成,寻常江湖人已不是他的对手。更重要的是,他的小金库的木匣里,沉甸甸的几百两银子,足够支撑他走一趟远路。

西门吹雪放下筷子,目光落在他身上,带着审视:“准备好了?”

“嗯。”李莲花点头,“医摊和菜摊都跟相熟的人打好了招呼,最近歇业了。菜园里的菜,蛋仔有空帮我浇浇水就行。”

蛋仔抬起头:“莲花哥哥要走很久吗?”

“不好说。”李莲花笑了笑,“或许半年,或许一年,找到了就回来。”

叶孤城没多说什么,只是给了他一个钱袋:“路上小心,这是听风阁各地分舵的信物,遇事可以去找他们。”

李莲花接过钱袋,指尖触到里面硬硬的令牌,心里一暖:“谢谢舅父。”

“不必。”叶孤城看着他,“早去早回,院子里的菜还等着你回来收。”

西门吹雪从怀里摸出个小瓷瓶,放在桌上:“新配的药,每日一粒。”

“知道了。”李莲花把瓷瓶小心收好,眼眶有些发热。这七年,他早已把这里当成了家,把眼前这两个人当成了真正的亲人,要离开,心里难免舍不得。

第二天一早,李莲花稍微易容后,背着简单的行囊,站在万梅山庄的门口。

这么多年过去也不知还有几人认识李相夷的长相,以防万一,他改变了自己的容貌。

走到镇口时,他回头望了一眼,万梅山庄的轮廓在晨雾中若隐若现,像个温暖的剪影。他笑了笑,转身大步向前走去。

寻找师兄的路或许漫长,但他知道,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。

万梅山庄的门口,叶孤城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路尽头,轻轻叹了口气:“他终究还是要走自己的路。”

西门吹雪望着远方,声音低沉:“他会回来的。”

蛋仔抱膝盖着坐在门槛上,看着菜园里的青菜,小声说:“爹爹,我也想闯荡江湖。”

十二岁的叶星辰站起身,手里握着柄比他手臂还长的剑,看着远处山道上那个渐渐远去的青衫身影,收起剑转身往正屋跑。

叶孤城正坐在窗边煮茶,西门吹雪立于一旁看剑谱,炉火上的银壶“咕嘟”作响,茶香漫了一屋。叶星辰“噔噔噔”冲进屋,带起一阵风,大声道:“爹爹,父亲,我也要闯荡江湖!”

叶孤城抬眼,看着儿子和西门吹雪相似的小脸,还有那双亮得像星星的琥珀色眼睛。那里面藏着的渴望,像极了年轻时的自己,也像极了西门吹雪。他放下茶盏,淡淡道:“想好了?”

“想好了!”叶星辰梗着脖子,小大人似的拍了拍胸脯,“莲花哥哥能去,我也能去!我剑术已经练得很好了,父亲说我‘天外飞仙’已经有三成火候了!”

西门吹雪从剑谱上移开目光,墨色的眼眸落在他身上,没说话,却也没反对。

叶孤城起身从里屋取出一柄剑。那剑剑身狭长,通体泛着淡淡的银光,剑鞘上镶嵌着细碎的宝石,正是他早年铸造的“惊鸿”。“这剑,给你。”

西门吹雪定定的看了一眼惊鸿剑,并没有说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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